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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阳光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冠一 先生 (业务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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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5820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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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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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接天津 上海 自贸区融资租赁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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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
- 有 效 期:201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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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办理自贸区融资租赁新设立
专业办理自贸区融资租赁新设立
专业办理自贸区融资租赁新设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美元;
2.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 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4. 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5设立中外合资公司的,境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6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的从业经验
7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范围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租赁业务
(三)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四)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五)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六)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展趋势】
租赁公司注册 融资租赁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金融工具,发展势头强劲,全球近三分之
一的固定资产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而中国融资租赁市场才刚起步,可以预见未来国内
融资租赁市场将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只有5%左右,而欧美
普遍能达到20%,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横向比较还是和国内的发展速度比较,市场
空间还是巨大的。
在不管您是收购还是新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欢迎您到我公司咨询考察及洽谈,随着融资租赁政策
自今年5月1日的调整,审批将越来越严格,需要办理此类公司的老板请尽早布局自己的融资租
赁公司,在这里我公司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及预约注册事宜!
业务人员:王冠一 13821714890
我们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万达广场10-2303
联系人;13821714890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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